一、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辦理。
二、 務必於開學前及開學後持續召開防疫小組會議,研議校園內防疫措施,加強物資盤點並落實防疫相關執行作為。
三、 用餐期間,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,並使用隔板維持社交距離,用餐期間禁止交談,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。
四、 縣府已補助經費由各校自行採購用餐隔板依110學年度核定學生人數補助經費,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80元,請各校依實際採購金額辦理。
五、 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,教育部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