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調查表

檢送花蓮縣「111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調查
表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2月9日府教學字第1110026657號函辦
理。
二、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
中(不含私立國中)者,請填寫旨揭表格,於本(111)年3月
15日(星期二)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,俾協助辦理入學事
宜。
三、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(如附件),請至花
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(http://www.hlc.edu.tw
/)「公務資源-重要連結-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-相關法
規-111學區劃分表」項下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