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一、 依據「澎湖縣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」及澎湖縣政府112年9月15日府教國字第11209202801號函辦理。
二、 申請日期:自112年9月15日(星期五)起至112年9月28日(星期四)止向本校註冊組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