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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950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轉知所屬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,若欲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,請依簡章規範辦理報名作業。
三、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:
(一)報名日期:110年2月18日至3月4日(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)。
(二)報名資料:聯合安置登記表、學歷證件、戶口名簿、身心障礙證明等(詳依簡章規範)。
(三)報名方式: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,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(旭光高中內)。
(四)公告安置結果:於110年5月14日公告於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(https://www.aide.edu.tw)及相關承辦學校網站上。
四、若有其他疑問請洽各特殊教育學校承辦人(聯繫方式如簡章),或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承辦人楊雅雯老師,電話:049-256260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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