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1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 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6828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(園)轉知所屬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,若欲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,請依簡章規範辦理報名作業。
三、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:
(一)報名日期:111年2月14日至3月3日(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)。
(二)報名資料:報名資料檢核表、聯合安置登記表、學歷證件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、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、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、A4掛號回郵信封等
(詳依簡章規範)。
(三)報名方式: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,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(旭光高中內)。
(四)公告安置結果:於111年5月13日公告於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(https://www.aide.edu.tw)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。
四、若有其他疑問請洽各特殊教育學校承辦人(聯繫方式如簡章),或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承辦人楊雅雯老師,電話:049-2562609。
二、請貴校(園)轉知所屬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,若欲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,請依簡章規範辦理報名作業。
三、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:
(一)報名日期:111年2月14日至3月3日(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)。
(二)報名資料:報名資料檢核表、聯合安置登記表、學歷證件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、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、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、A4掛號回郵信封等
(詳依簡章規範)。
(三)報名方式: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,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(旭光高中內)。
(四)公告安置結果:於111年5月13日公告於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(https://www.aide.edu.tw)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。
四、若有其他疑問請洽各特殊教育學校承辦人(聯繫方式如簡章),或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承辦人楊雅雯老師,電話:049-2562609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