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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修正「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」,名稱並 修正為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」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1日臺教學(四)字第1122806639D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學前教育階段園所及實驗教育機構至南投特教資源中心網站(南投特教資源中心>資源分享>資料公開>法規資料庫)下載附件資料。
三、本案電子檔亦可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四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浩宇先生(電話:02-7736789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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