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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教師縣外介聘審查會議

【教師縣外介聘】本府訂於115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假漳興國小會議室辦理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受理及審查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 一、依據連江縣政府115年2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50008806號函及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
二、時間與地點:
1.時間:115年4月24日(五) 9時至12時;13時30分至16時。
受理鄉鎮:埔里鎮、仁愛鄉、魚池鄉、信義鄉、水里鄉、鹿谷鄉、竹山鎮。
2.時間:115年4月27日(一) 9時至12時;13時30分至16時。
受理鄉鎮:南投市、草屯鎮、國姓鄉、中寮鄉、名間鄉、集集鎮。
3.地點:漳興國小2樓會議室(二)。

三、審查攜帶證件:
1.積分表、合格教師證影本、相關積分表件正本及影本、服務證明書正本(需加註任教類別及職務):相關積分表件正本驗後帶回,積分表、服務證明書正本及相關積分表件影本由本府收件。
2.審查後請核對電腦列印申請表,僅核對積分、個人基本資料等,志願學校不得再更改。

四、注意事項:(請重要,請詳閱)
1.縣外介聘所需「服務或在職證明書」,應註記各項「兼任職務 主任、組長、導師」的起訖日期 ,未註記相關資料積分不予採計。
2.配合人事業務網路化,學校依有關規定以校長名義核定發佈之「獎勵令」,可免附本府核定獎勵之公文影本,惟獎勵令上應註明本府核定獎勵之【公文日期】及【公文文號】,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及學校【人事單位之職章】,未註記相關資料積分不予採計。
3.申請表中「服務年資」欄位有關公立學校暨幼兒園服務年資,係指正式教師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之服務年資(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之年資得採計外,不含各項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)。請於審查時檢附歷任學校服務證明。

五、志願學校係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上網填報,配合縣外聯合介聘作業,志願學校於115年4月20日系統截止後即不能更改。(詳見公告序號: 120417號) 。

六、已參加縣內介聘但第一階段未成功教師,欲參加縣外介聘者請繳交【縣內介聘切結書】。

七、教師參加縣內外介聘作業時,請以公假登記,惟課務應自行調整,學校不可支付代課鐘點費。

八、115學年度縣外介聘作業亦需先經各校教評會審議,未經學校教評會審議,不得參加本次介聘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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